上面拿出了新村当初建立时的那份备忘录,以及当时东城区zf也就是程主任在位时,东城区zf给出的批复文件,确实就是这种公有制。
盈利按照村民对村子所做出的贡献比例分红。
而平安新村的参考对象真是第一号当年所说的——“新村”就是一个个财产公有,共同劳动,平均分配,人人平等,互助友爱的“gc主义”细胞……有生产、消费、储蓄诸部门,包括公共育儿院、公共蒙养院、公共学校、公共图书馆、公共银行、公共农场、公共工作厂、公共消费社、公共剧院、公共病院、公共公园、公共博物馆等等。
人家平安新村就是这么干的,一点儿都没有逾矩。
你能说啥?
至于分红这件事儿,一来但是区里同意了,二来新村的账本里面有工分记录,也有贡献记录,确实方平安做的贡献最大。
功劳越大那就赚的越多,这本也就是天经地义的,总不能方平安一个人哼哧哼哧赚钱分给整个村里的人吧?
那不又是倒退回年那会儿的大锅饭了?
总不能养一群懒汉吧?
按劳分配那绝对是没错的!
所以一时半会,上面也为难了。
粗略一估算,真要按照这种分红比例来说,方平安岂不身家百万级别的了?
这个年代身家百万级的农民?
他农民个屁啊,就没见他下过几次地!
但人家又合理合法!
而且方平安就没有取出过分红,都是再纳入到新村的展资金中建设使用。
但……这不就成了利滚利复利了吗?他个人所占的贡献比例就会越来越大。
这事儿新村人都知道,没人反对,而且有不少人也是这么做的。
所以,最后市割尾会与工业部轻工部还有公社都来查账了。摆在明面儿上的账簿记录着,从亩半的花园子展到现在,方平安一分钱村长与厂长的工资都没有领过,他的付出在年以前近乎过村子的产出!
这分红,他拿的理所应当,合理合法!
并且到现在为止他一分钱分红没拿?!全部继续投入到村子的建设展中去了,他是身价百万,而不是有现金一百万。
这就弄得上面不好做任何决定了。
你要“不允许”他有这么多钱的话,先就得否定新村的公有制基础,甚至要否定第一号的那番话。
谁敢?
于是,市割尾会,轻工部,卫生部,都偃旗息鼓了。
不敢提。
不过在新村食品厂安排了一个部里来的会计,这个方平安表示,欢迎组织派人监督。
反正自己这边也有会计,出纳财务也是自己的人,无所谓,咱又不偷税漏税,怕啥?
不过上头也强调了,新村食品厂尽量把部分业务分出去其他厂子一起做,有钱一起赚,不要想着自己一家厂子把事情都给干完了。
团结才能……
意思是别吃独食,多少给其他厂子分一点。
方平安无所谓,这样更好。
终于,这事儿算是消停下去了。
一来,上面不敢否定第一位的话,毕竟第一位年轻的时候就实践过新村;
二来,新村有钱,在上面是挂了号的,而方平安身家百万级……这事儿还是被隐瞒了下来。这个年代一农民,身家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