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楠进了门,果然如他所料,除了一件像是准备送去干洗店的Kenzo运动服扔在沙发上,其馀地方都跟刚入住的酒店房间一模一样。至于叶翔说的脏,萧楠觉得他甚至可以穿着白袜子直接踩在地板上。
说到白色,叶翔的这个家里最多的颜色就是白色——白色的沙发,白色的餐桌,甚至连桌子上的餐垫都是白色。不仅仅是客厅,卧室和厨房也都以白色为主,连所有的锅都是白色。
进门的一瞬间,萧楠愣了片刻,这扑面而来简约明快的风格是怎麽回事?除了透明的水晶灯,目光所及之处全是纯白。他甚至怀疑,如果可以的话,叶翔会不会把水晶灯也涂成白色。
他一直诟病叶翔的审美风格,但叶翔从来都秉承“你说你的,我做我的”以及“不接受任何贫穷的设计风格”。对于这一点,萧楠很是恼火,怎麽说,他也是S大建筑系高材生,世界500强企业抢着向他伸出橄榄枝的新锐设计师,自己的死党居然坚定地认为他所推崇的简约风是贫民窟风格。
萧楠记得很清楚,六个月前他们俩翻建筑室内杂志,叶翔大肆吹捧洛可可风和巴罗克风,把现代派的极简风格批评得一无是处,认为它和美国乡村风一样,是野蛮人的最爱。而萧楠则毫不客气地抨击叶翔的审美是暴发户式审美,整座房子散发出人民币的味道。
“你中邪了?”萧楠看了眼脚下的Fendi毛毯,注意到客厅橱柜里一整套的Meisse咖啡杯和茶具,才确认他确实进的是叶翔家。
“就……想换个风格……”叶翔含糊其辞,“要喝什麽自己倒,我去洗个澡。”
哦,对了,叶翔有洁癖。尽管他平时隐藏得很好(主要是怕别人把他当做奇葩),但在他的设定当中,每天至少要洗两次澡,六个小时洗一次澡已经超过了他能忍受的极限。萧楠丝毫不怀疑他在逛完了之後,会再回来洗个澡。
四十分钟之後,叶翔穿着带帽的棉质黑色套头衫,外面罩了一件D&G的皮夹克,吆喝窝在沙发里打游戏的萧楠出门,精神得像是刚磕完药。萧楠忍不住嘲讽了他一句:“你为了跟我约个会还真是舍得下血本。”
“你想得美,我晚上有约会。”
萧楠轻蔑地扯了一下嘴角,眼皮都没擡一下,冷哼一声,“谁信啊?!”
说完之後,他把脸凑到叶翔面前,继续补刀,“你要有约会,刚刚还能安安稳稳地坐办公室里?”
“爱信不信。”叶翔把手插进皮夹克口袋里之前捋了下头发。
让人一掷千金的OMP大厦,从来不缺让人目眩神迷的大号橱窗,但人气这个东西显然是跟价格成反比的。尽管OMP大厦里那些名品店消费者和店员的比例都快达到1:3了,叶翔仍然对此不满,他时常抱怨人太多,应该取消那些人均几十块的咖啡铺和甜品店。这其中包括星巴克和Costa。
眼下,叶翔和萧楠正从一楼大厅走向扶梯。而这一小段路,他们已经碰见4-5个向他们行注目礼的女人,这让叶翔很不爽。
一个有些微胖的姑娘走过去很远还频频回头看他们俩,叶翔终于忍受不了,“她们总让我有一种没穿衣服的错觉。”
萧楠头也没回地回答他:“你不是应该很享受欣赏吗?”
“享受个屁。”他在Kenzo的专柜前面停下来,指着塑料模特身上的那件外套问:“这件会不会太骚包了?”
萧楠原本已经走过了那个橱窗,他调头回来扫了一眼——紫色格纹的大衣。他挑了一下眉毛,说:“罗马大帝应该会很喜欢,你是想娶他女儿吗?”
他们一路吐槽现在品牌设计师的品味,直到走到LV专柜,叶翔看上了一件澳洲羊绒的大衣。纯黑色,没有任何Logo,做工精细。
他刚想让店员拿那件衣服给他试一下,一个穿着Armani黑色套裙的女人走了进来。店员毕恭毕敬地跟她打招呼:“Hello,Vivian小姐。您要的衣服已经熨烫好了,是包起来还是用衣架撑起来?”
那个女人扫了一眼衣服,说:“不用包了,就这麽给我吧。陈先生等着呢。”
店员麻利把衣服从架子上拿下来,迅速套上了专用的大衣袋,然後用戴着白手套的双手捧着递给了她。
叶翔向那个画着小烟熏妆的精致女人露出了号称八颗牙微笑的标准笑容,“美女,我很喜欢这件衣服。你能让给我吗?”
Vivian连眉毛都没擡一下,笑容更是欠奉。她拎着衣服从他们旁边走过去,“小弟弟,这一套你还是留着对付学校里的小女生吧。”她戴上墨镜,踩着12公分的高跟鞋一路小跑着离开。
叶翔的脸色变得很难看。萧楠的脸色也没好看到哪里去。
“继续逛吗?”萧楠用手肘戳了戳发愣的叶翔。
叶翔无精打采地摇摇头,“算了,没心情。”
萧楠也猜到了,在叶翔的字典里,退而求其次是不存在的。
“接下来去哪儿?”
萧楠看了一眼手表,四点半,去吃饭还有点早。他本来想问叶翔是否有兴趣去听个演唱会,又觉得两个大男人听演唱会算哪门子活动。
他还在犹豫,叶翔说:“你先走吧,我约了人,要回趟铭盛。”
萧楠的嘴巴张得很大,简直能吞下一只鸵鸟蛋,“你约了谁?不会是凌静宜吧?”
叶翔含糊不清地回答:“快了。”
当萧楠反应过来这个回答跟“没有”是同义词的时候,叶翔已经离开了他的视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