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伸手,将一枚穿着狼牙的绳子挂在他颈上,梦中的小狼死死抓住了那枚狼牙,如同躲进了母亲的怀抱。
小狼眼眶通红,死死闭着眼睛,眼泪将纤长的睫毛浸湿了,一缕一缕的。
他在梦中发出一声悲泣。
……
小狼被男人带回了家。
起先他对周遭的一切都抱有极强的警惕心。
他被迫离开森林,周遭陌生而令人恐惧,街上的叫卖声沸沸扬扬,巨大的马匹打着鼻响,他蜷缩在花园里,抱着小崽,捏着颈上的狼牙项链,仿佛这是唯一的慰藉。
男人在花园中找到了他。
正是黄昏,周遭建筑的轮廓都模糊在阴影里,男人身后背着一轮落日,漫天红霞落在他肩上,面容藏在阴影里,模糊不清。
男人看见他,松了口气似的,摸了摸他的脑袋。
“别担心。”
“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男人从未食言。
他面对小狼仿佛有无尽的耐心,手把手教着他穿衣吃饭,带他走进人类的世界——男人还为他取了名字。
蒲还。
“蒲还(hai)?”
“是蒲还(huan),‘归来’的那个还。”
他喜欢这个名字。
那么从此以后,他就是蒲还了。
蒲还很聪明,他学东西极快,像一块海绵一样疯狂吸收着知识,他从不喊累,也不说苦,就像曾经在森林中,他一次一次地练习捕猎,直到条件反射的速度能弥补他天生的不足,那时候他还不到十岁。
他是森林的小兽,本能地学习着生存的技能。
那只小狼崽一直陪着他,他为这只小狼崽也起了一个名字,他从书中得知了“姓氏”,于是他给小崽取名为“蒲来”。
如果按照人类的方式计算,蒲来应该是他的侄子呢。
蒲还想着,不由得笑了。
他将脸埋在蒲来的肚子上,十四岁的少年已经长开,他天生眼尾上扬,经过这四年多的养护,皮肤像雪做的绸缎,偏生带着一股子野性,将他与城中娇生惯养的小少爷分开。
他像一支野蔷薇,与巨狼依偎。
蒲还知道,自己是人,并非狼族,但打从心里他依旧觉得自己是一只狼。
他喜欢森林与土壤,也喜欢蒲来。
嗯,也喜欢王爷。
蒲还在心里补充了一句。
想起王爷,他又笑了起来。
蒲还喜欢王爷。
或许是因为王爷将他从猛虎口中救出来,或许是因为王爷这些年的细心养护,他早已将王爷划到了自己的尾巴边上,王爷是他在人群中的第一眼,是狼崽睁眼看见的第一人。
蒲还看见他便心生亲昵,想和他贴在一起。若他们是两头狼,蒲还想每日与他互相舔舐毛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