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在咫尺,遥不可及。
***
蒲还垂着头,回到了王府中。
王爷正在看书。
他斜斜靠在摇椅上,单手拿着一本《诗经》,粉红绯红的蔷薇开在他身侧,有花瓣飘落在他肩上,像春日的亲吻。
他抬头,看见了垂着脑袋的蒲还,笑着张开双臂,“阿还,怎么不开心了?”
蒲还没有像平日一样扑进他怀里,也没有孩子气地撒娇,说着那些算不上委屈的委屈。
他只是勉强地笑了笑,“今天想吃酱肘子,忘记提前预定,已经卖光啦……”
蒲还走向厨房,“蒲还今天想吃酱肘子,一定要吃酱肘子,不知道伯伯会不会做酱肘子呢?”
他不敢停留,也不敢转身,他只能拼命去回忆那一只他没有吃完的酱肘子。
那是他最喜欢的菜,足足有两个成年□□头大的肘子,只有中间一根粗短的骨头,周围裹着一层厚厚的肉,在外面是卤得软烂的皮。浇上一层勾芡的卤汁,红棕色的肘子冒着白色的热气。
好可惜啊,他没有吃完,他好饿,他想吃酱肘子。
……
王爷看着他的背影,脸色阴沉了下来。
他随手将手中的书丢在一旁,坐直了身子。
奇怪。
十几岁的小孩子,应当是最热烈、占有欲最强的时候。
他们天真而热切,相信未来,也相信永远。
况且蒲还从狼群中来,记亲属氏族关系就很艰难,更不要提对某些微妙伦理关系的认识,就连读了多年圣贤书的书生,都理不清其中关系,蒲还怎么理得清,怎么会有顾虑呢?
但是很奇怪,他的反应不太对。
王爷垂了眸子。
***
蒲还得知王爷要结婚之后,整个宅子仿佛陷入了奇怪的寂静中。
其实蒲还的伪装功夫不错,出于狼的本能,他很快就学会了人类世界的伪装。
在丛林中,狼群要学会伪装,学着将身体藏在森林的阴影中,这样才能捉到猎物。
在人类中生存,也要学会伪装,不论是在难过时装作欢喜,还是在欢喜时装作悲伤。
其实本没有什么分别。
有关生存的技能,蒲还学的很快。
他还是如平时一样笑着闹着,可是任谁都看得出,他眼底遮不住的难过。
大概过了三五天,他找到了王爷。
王爷笑了笑,让他推门进来。
王爷刚沐浴完,也没有遮掩,只在腰间围着一条浴巾,松松垮垮地露出劲瘦的腰肢。
他随手拉了一件外衣披在身上,长发未干,在外衣上氤氲开一片水渍。
蒲还不知道该把眼睛放在哪里。
他闭了闭眼睛,低声道,“王爷,我想出去看看。”
屋外的风吹动树影,月色朦胧,夜色中氤氲着蔷薇花的香气。
王爷的脸色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沉了下来。
他的声音依旧温柔,“怎么突然想离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