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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第1页)

——能让四个人吃一天。

名声传开

渐渐地,找“白毛代笔”的人多了起来。

有抄经的,有仿字帖的,甚至还有替人写情诗的。卫穆清来者不拒,价格压得极低——别人收三十文,他只收十五文;别人要三天,他熬一夜就能写完。

“你疯了吗?”二傻看着卫穆清熬红的眼睛,“为那几个铜钱,眼睛不要了?”

卫穆清没抬头,笔尖在纸上沙沙作响:“练字。”

——他确实在练。

——练卫丰教过的笔法,练《千字文》里的筋骨,练将来要写在仇人脸上的“杀”字。

偏见与压价

尽管字好,生意却始终惨淡。

“听说那白毛小子是妖物转世,碰过他写的东西会倒霉!”

“我娘说,他爹就是被他克死的……”

来找他的人,要么是贪便宜的纨绔,要么是急着交差的懒学生。报酬常被克扣,有时甚至用霉的馒头抵账。

卫承璟每次都想掀桌子,却被卫穆清拦住。

“哥,”白少年数着铜钱,声音平静,“够买墨了。”

——他们需要墨。

——需要笔。

——需要把仇恨刻进骨血里的工具。

微光

某个雪夜,破庙里罕见地点了油灯。

卫穆清在抄《孟子》,卫承璟对着火光磨匕,二傻和小结巴分吃一个烤红薯。

“老二,”卫承璟突然说,“今天药铺掌柜问我,能不能帮他抄医案。”

卫穆清笔尖一顿。

“他说……字好,不问来历。”卫承璟咧嘴一笑,“价钱翻倍。”

小结巴惊喜地跳起来:“真、真的?”

卫穆清低头继续写,白垂下来遮住了表情。

灯花“啪”地爆了一下。

火光中,四个影子在墙上摇晃,像一群即将出笼的幼兽。

有个四五岁的小姑娘。

站在桥上。

一天又一天。

望着一边。

她对家人最后的记忆是模糊的脸,笑着让她在桥上等待,日出又日出,再没有熟悉的人影出现。

这个孩子。

其实没用。

但卫承璟还是把她带回去了。

可能是那点善心作祟。

而且最近生活稍微有一点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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