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好了出差,时间长点而已。怎么突然变成了长期驻扎。”
总裁的决定,他觉得很突然。
“难道是因为这个叫陆浅浅的女人?”
果然自古英雄爱美人不爱江山。
不过,他这总裁到底不是昏君。
这么短的时间,他就已经在帝城布置了商业版图。
可以说,把帝城大厦收入囊中,就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
孙晓,点了点头。
他知道,总裁这是告知自己,并不是和自己商量。
“郊区那块地,足够大,规划葡萄庄园倒是不错,高端定制葡萄酒,市场前景广阔。再把其他的功能扩充一下。”
那块地,孙晓去考察过了。的确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当地政府正在大力招商,对投资者的政策支持特别大。
有很大的让利空间。再加上一些资源的倒入和倾斜。好好包装一下,一定能够打造成一个非常有特色的项目。
对于自家总裁的商业天赋,孙晓从来都不曾有过质疑。
潘氏财团的崛起,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成功案例。
甚至很多知名的商学院,都已经把他的创业故事写进了教材。
他是一个商业奇才。很多人都以他为风向标,他做什么,他们也跟风做什么。
殊不知,只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才是最赚的那一个。
等到他们已经看出来他在布局什么产业,再布局就太晚了。
孙晓跟着潘淦,见多了商场上失败的案例。
有些富二代,没有经商头脑,在自己的折腾下,公司每况愈下,最后进入了一个恶性死循环。
所以,当老板也是需要天赋的,尤其是那种S级大总裁级别。
他,崇拜潘淦,服从他的任何决定和安排。
这次,当然也不例外。
他来帝城,是因为陆浅浅没错。
可是,他实施自己的商业版图,也是因为捕捉到了帝城的市场空间。
他的总裁,不是古代那爱美人不爱江山的昏庸皇帝。
他是要美人也要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