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突然想起她之前说的那句“其实你不犯病的时候,也不是很讨厌”。
犯病,怎么才算犯病?
我认真想着。
我也没做什么让她很讨厌的事吧?
那她应该没有之前那么讨厌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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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没想到,她竟然偷偷跑出来了!!
我好不容易才送她出城去洛州的!浮生呢?!连个女人都看不住,是废物吗?!!
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至于奚六为什么会突然跑去靖王这个私宅,肯定是奚五这个闯祸精说的!!
至于为什么叫她“闯祸精”,因为她本来就是。
她带着奚六去逛倚红楼,甚至还想点小倌!
她还偷偷带着奚六去看灯会,全然不顾是什么时候!
我有时候真的在想,这个人干脆死了算了,这样我就不用去操心了。
但也是那天,我明白了一件事。
我喜欢她。
我真的很喜欢她。
她抬起头,那双浅褐色如同玛瑙一样的眼睛倒映着我的身影,如同玫瑰一般淡粉的唇瓣微嘟,鼓起腮帮子,可怜巴巴地眨着眼睛,像扇子一样的睫毛扑闪着,落下一片阴影,她抓着我的衣袖,声音软软的,像云朵,像棉花。
“三郎你就把那盏灯给我呗,好不好嘛”
“……”
……这世上为何会有如此过分的人?
我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甚至连基本的反应都没有,只能傻愣愣地看着她的眼睛,脑袋一片空白,想不起任何事来。
更甚至,光天化日之下,我竟然有了反应,觉得口干舌燥,不用多想都知道我的脸有多红。
“……”
很好,那个女人又跑了。
o
在我知道我喜欢她的时候,我第一反应就是杀了她。
杀了她,我就不会在这么心烦意乱了。
但我没想到,我竟然下不去手。
她咬了我的手,手腕的位置多了一个牙印,上面渗出了血渍,看起来她是用了力气的,有些酥酥麻麻的疼痛感,这种感觉一直传递到我的心脏。
连带着我的心脏都有种难以言喻的疼痛感。
关键是,我还觉得她这个样子很可爱。
我大概是真的疯了。
后来我们在路上遇到十三寨的人,不知道为什么,看到那三当家的剑向她袭来的时候,我竟然是下意识地就挡了过去。
“……你可有碍?”
“……你是觉得我躲不过去吗?”
“……”
得,不仅没有英雄救美,反而我自己还落了伤。
李昱,你真是这个。
但我没想到我后面还会做更出格的事。
我竟然会为了救她,不惜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从随州叫了人去十三寨剿匪。
……结果是什么呢?
她不见了,而代替她重新出现的是之前那个矫揉造作的奚五,那个我亲手杀死的奚五。
“……”
我看着坐在那里,扑在我怀里的奚五,竟然觉得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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