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秀清听到风老太太这么一说,也笑着附和道,“确实是很好看!而且呀,雅琴,我现你戴上这条翡翠项链后,气质更好了。”
两人的话,让沈雅琴越地心花怒放了!
她眉眼弯了又弯,高兴到眼睛都眯了起来,整个人就像是泡在了蜜罐子里一样,欣喜甜蜜得很呢!
她家知意太太太孝顺了!
明儿一早,她便戴着这套翡翠出去大院里转悠一圈,也让某些个成日跑到她面前来炫耀的妇女们,好好地酸上一回!
有的人还只是戴了一串普普通通的珍珠项链呢,就嘚瑟的尾巴翘上了天,一口一个那是她闺女特意买来孝顺她的,要么就是她儿媳妇送给她的。
哼!
她现在照样也有了!
而且,她家知意给她买的可还是满绿的翡翠呢!
翡翠可比珍珠贵多了。
最主要的是,翡翠有收藏价值,收藏的越久,以后就越值钱,不像珍珠,无论戴多少年都升不了什么值。
“妈,你们搬回大院住,是不是有人在背后嚼舌根了?”
风知意不说百分之百的了解陆母吧,可是百分之七十,还是有的。
一看陆母的表情,她立刻推测出定是他们搬回大院后,有人嚼舌根,让她婆婆不开心了。
沈雅琴这会儿的心情格外好,一听风知意这么问,她当即乐眯眯道,“喜欢嚼舌根的人肯定是有的,这是任何一个地方,都避免不了的。”
“不过,乖媳妇,你放心,你妈我可不是会吃亏的人,谁要是敢在背后嚼舌根说我坏话,我立马几个大耳刮子甩她脸上去!”
风知意轻轻点头。
也是了,她婆婆向来不是会委屈自己的人。
她不仅护犊子,还从来不会让自己吃亏。
谁要是敢跑到她的面前来找茬挑事,那么想都不用想,最后吃亏的一定是那个找茬的——
忽然间。
风知意想到了什么。
老话常说有女人的地方就一定少不了各种攀比,有比家世的、有比穿金戴银的、还有比谁家男人的官职更高更有权力的。
陆母这些年在乡下生活惯了,回来京城后,也一直没有佩戴珠宝饰的习惯,这不,搬回大院以后,有人看她的脖子上和手上光溜溜的,一样饰都没戴。
可不就以此为话题,然后在沈雅琴面前说各种酸话、各种炫耀了嘛!
毕竟陆家要家世有家世,要人脉有人脉,而霍老爷子还是老将军,身居要职,手握实权,加之陆凌宵又特别的优秀出众,年仅二十七岁,就已经是一名旅长了。
最后就是陆父了。
没错,陆父已经回了原来的机关单位上班,听陆母说,陆父现在是行政o级,工资o元一个月。
公公德高望重、丈夫又是行政o级、儿子还是部队的一旅之长,羡慕眼红沈雅琴的人只会比二十几年前更多。
所以啊,那些人便故意酸沈雅琴问她有没有收到自己儿媳妇送的礼物呀,或亲自编织的毛衣等等——
“妈,我之前不是给你准备了十套珠宝饰的吗?怎么不见你戴,放着作甚?打明儿起,你一天戴一套,反正现在外面人人都在穿金戴银,你听我的,别人都能戴,那咱一样能戴!”
“而且,还要戴的比别人更好,更高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