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星不就是这样嘛,经常要在电视里呆着,没有办法回家。
至于他们的爸爸陈为民,似乎也并不在意她的工作,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地照顾着他们。
哦不,其实他也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因为照顾他们的是他们自己,还有住在筒子楼里的那些好邻居。
女人的菜送得有点晚了,再加上买了有七八样那么多,所以吃完后还剩下了一大半。
正好今天陈为民晚上回来晚,等放在家里的新冰箱后,晚上还能再吃一顿。
头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菜,周家的姊妹们也不舍得全吃干净,而是一人在碗里留了一点,等着回去放到王琴的饭盒里让她也尝尝。
半块红烧肉、一块鸭脖子、还有两块排骨,原本只有素菜和咸菜的饭盒顿然变得丰盛起来。
“恁妈在哪个饭店上班?我跟你一块去吧。”沈妙不放心招娣自己去,于是主动提出送她一起去,顺道就回家了。
招娣高兴地点头答应,于是叮嘱妹妹们要照顾好小妹后,便拉着沈妙的手一起出门了。
王琴工作的地方不算远,出了南果村后往南走两条大马路就到了。
那是一家叫明珠大饭店的豪华酒楼,已经过了饭点,门前的停车场里只稀稀拉拉地停了几辆车。在进门时,沈妙不由得看向了停在停车场正中的那辆车。
豫AQ6666
嘶……这车牌好眼熟啊?
感觉跟钱万里的Q8888很像。
不止是车牌,车的款式也是一样的,就是颜色是深灰色的。
这不会也是钱万里的车吧。
驾驶座的位置是空的,只有副驾驶上有人在翻找着什么东西,走去后门的路上,沈妙不由得放慢脚步想看看那人是谁,直到那人拿着大哥大从车里出来后,沈妙和招娣同时惊讶地瞪大了眼。
“姐姐姐!她,她不是……”
“平平和安安的妈妈吗?!”
第27章你老婆是我老婆;我老公……
是她没错,那身旗袍、那双高跟鞋……绝对是平平安安的妈妈没错!
她并没有注意到远处有两束灼热的目光在盯着自己,从车里出来后,她又从包里拿出了一支口红,对着化妆镜补满了唇上的颜色,这才无奈地转身离开。
小轿车、大哥大,这是多少人奋斗大半辈子都积累不到的财富,但女人的脸上却看不出有丝毫的愉快和自在,倒更像是被关押着的犯人,哪怕尽力挤出几丝笑意,眼角眉梢也尽是疲惫。
“陈阿姨好有钱啊……”看着女人离开时婀娜的背影,招娣不由得感叹道。
回了回神后,她又产生了几分好奇,“可是既然陈阿姨这么有钱,为什么不把平平安安接走去住大房子呢?”
这可问住沈妙了。
沈妙也不清楚她是怎么想的,分明自己赚了这么多钱,俨然从农民阶级跨越到了小资阶级,怎么就不能带着自己的孩子一起享福呢?
在明珠大饭店吃一顿饭,得顶得上他们平常一个月的伙食费了吧。
根据她以往吃瓜的经验,只会有两种可能:一是她得意忘本,觉得丈夫和孩子给自己丢人不想跟他们有来往;二是这钱不是她的,她不过是表面风光而已,就像是商店里摆在收银台上的招财猫,招财但无财。
小孩子的好奇心重,在碰巧碰到另一颗好奇心时,两两加乘,双方都会同时增大胆量。
她们没有急着去给王琴送饭,而是手拉着手和女人一样从大门走了进去。
很少有人会独自来饭店吃饭,沈妙猜测,王琴一定是跟什么人一起来饭店吃的,所以她想看看,和王琴在一起的人是何方神圣。
再过几分钟就到下午两点了,按理说,过了两点饭店就会暂时休息打扫,等过了五点之后,再重新开门迎接晚餐点的客人。
只是今天是周末,饭店里有不少趁着空闲时间喝酒应酬的客人,在一楼大堂剩余那几桌客人离开之前,这里的服务员都要随时待命。
女人进门时,有两三个服务员在前面带路,可等到沈妙和招娣进来时,则变成了两三个服务员阻拦,所以她们并没有办法像女人一样走进内部的大堂。
“我们是来找王琴的,她在这儿当清洁工。”沈妙解释道,“第一次来不知道该咋走。”
服务生:“找人从后门进,前门不让走。”
趁着沈妙在和服务生解释的时候,招娣稍稍往一旁挪了几步,踮起脚尖看向了屏风后的大堂,因为没有什么食客,她一眼就看到了那一抹显眼的明媚。
“姐!你看!你快看!”
顺着招娣手指的方向,沈妙看到女人坐在了靠窗的一张圆桌前,圆桌上摆满了丰盛的彩菜色,同样的菜,装在精致的陶瓷盘中就是要比一次性盒子更加高档。
而在圆桌的另一边坐着一个男人,一个身材发福、满脸横肉的丑男人。
不对,不能说是丑男人,应该说是想要吃天鹅肉的癞蛤蟆,因为他的眼神里满是对女人的贪图和垂涎!
招娣不认识那男人是谁,只觉得他是个很坏很坏的人,不该和陈阿姨坐在一起。
但是沈妙却跟他有过一面之缘,以至于在认出男人的身份时,整个人都愣住了,久久没有缓过神来。
钱万里?!
坐在女人对面的男人是钱万里!吴桂芳的丈夫,钱万里!!!
女人原本坐在钱万里的对面,但当女人坐下后,钱万里却又站起身坐在了女人旁边的位置,光是坐着还不够,他的两只手甚至放在了不该放的位置:
一只拉着她的手,疼惜地摩挲着,另一只手则缠在她的腰间,手指……
沈妙看不下去了,跟服务员道了一声抱歉后,赶忙拉着招娣离开跑去了后门。刚才的视觉冲击力实在是太大了,以至于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哪怕找到了还在后厨刷盘子的王琴,都没能反应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