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人开始大口吃起来,不知是谁先说了一句:“这馒头居然还有馅。”
其他几人也现了,心里感叹,都赶上他们家过年吃的好了。
沈明征知道丁一一爱干净,找了相对平整的地方,刚要坐下,就见丁一一从背包里拿出一块布,铺在地上,然后才将吃的拿出来。
沈明征将鸡蛋皮剥掉,递给丁一一,让她先吃。
丁一一享受着他的照顾。
孙大刚只吃了一个豆沙包,还将他自己带的窝窝头就着葱和黄瓜吃了。
剩余的豆沙包和两个鸡蛋,他放在了口袋里。
见丁一一看过来,孙大刚憨笑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我想带回去给桂丽和皮蛋吃。”
他们家平时过的很节俭,是整个家属院伙食最差的。
丁一一对他的做法倒是很欣赏,虽然他大男子主义了一些,但知道疼老婆孩子,这点很好。
吃了饭,一行人继续往山里走,但已经算是深入了。
又走了一会儿,沈明征观察了一下周围,说道:“这附近灌木丛和干草比较多,还有些野猪粪便,说明野猪经常在这附近活动。”
“大家两人一组,分散寻找,一旦现野猪,及时释放信号,千万不要硬碰硬。”
几人立刻应下。
丁一一欲言又止。
沈明征注意到她的表情,询问:“怎么了?”
“其实不用分头去找,这样太浪费人力了,何况也会消耗大家的体力,我有个办法可以找到野猪。”
沈明征好奇的看着她,其他人则是有点不相信。
她一个资本家大小姐,恐怕连野猪都没见过,怎么可能知道如何找野猪。
丁一一并不在乎其他人的想法,只要沈明征相信她就够了。
她在周围走了一圈,选了个野猪粪便最多的区域,从背包里拿出煮熟的红薯,掰开弄成小块,扔在周围。
沈明征不解的看着她:“这样会吸引野猪?”
“煮熟的红薯味道甜美,口感软糯,散的香甜气息对野猪有很大吸引力,而且野猪的鼻子很特殊,对气味的感知能力特别强,如果附近真的有野猪,这样一定能把它吸引过来,不过可能要黄昏时分才可以。”
“这也是你在书上看到的?”
丁一一点点头,确实是书上看来的,不过书是前世看的。
这就应了那句话:没有任何一个知识是白学的,总会在某个特殊的时刻用得上。
她看了眼周围,继续说道:“野猪是晨昏性动物,一般是在早晨和黄昏时活动,而且通常以-o头的小群活动,由一只或多只成年雌性带领幼崽组成,不过现在马上入冬了,到了雄性野猪求偶的季节,所以雄性野猪有可能会加入其中。”
“我们先在周围捕一些野兔之类的小动物,快到黄昏时再过来。”
沈明征心里暗暗决定,以后也要多看些书。
他们在山上狩猎这么多年,自认为很了解各种野兽的习性,却从来不知道野猪居然喜欢吃煮熟的红薯。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红薯虽不是多稀奇的东西,产量还高,在前两年的饥荒时期,可是主要食物来源之一。
这两年虽然日子好过一些了,但也没人舍得拿红薯去给野猪吃,毕竟人才刚吃饱。
只有沈明征坚定的相信丁一一的话,其他几人则是抱着怀疑的态度。
孙大刚心想,这要是他们都走了,一会儿野猪过来把红薯吃掉,等他们黄昏时再回来,岂不是就晚了。
“团长,要不我们留下两个人在这里守着?”
沈明征拒绝了:“不用,先去周围捕捉点野兔,这周围干草这么多,野兔肯定不少。”
大家都习惯性听沈明征的话,立刻跟着他去周围捕兔子。
可是又出现了一个问题,他们没带捕兔笼,因为他们这次是奔着大型野兽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