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启昌提起合作时,他才临时有了新的想法。
良哥、沙皮卓那一帮人,不是省油的灯。
这些天来,报纸上关于“大劫案”的新闻不断。
即便不是他们全部所为,其中也有他们的份。
警署对他们同样是恨之入骨。
不如趁此机会卖个顺水人情,让警署出手解决。
那帮人的火力可不是一般的强。
子弹不长眼,别说是李长江的人。
就算经历过战场,经验丰富。
真打起来,谁能保证不会出事,子弹可不认人。
一个不留神,就可能丢掉性命,对他来说也是损失。
现在有更稳妥的办法,何必让自己人冒险?
最多到时候安排几人把风,防止有人逃脱。
当然,这也是他的一次尝试。
在香港做某些事,绕不开警署这一关。
周乐想开安保公司,这事必须过问警署。
如果想合法使用枪械,迟早要拿到枪证,这得靠警署批准。
如果不考虑用枪,那就成了笑话。
在这种环境下,没枪还敢自称安保公司?
身为社团中人,私藏几把黑枪倒无所谓。
但若想通过警署审查,就没那么简单了。
今夜生的这一切,给了他一点启示。
似乎事情并不像想象中那样难办。
他看过不少港片,知道警方想要破案立功的心理。
可以提供一些重案线索,以此换取便利。
不过这种事不能去找黄志诚这样的人。
得找背景深厚又容易沟通的对象。
当然,该花的钱也不能省,软硬兼施。
人选方面,他心中已有目标。
只是不知道那人目前在警署的位置。
回头得让人好好查一查。
周乐最终被保释。
黄志诚将他带回不久,靓坤得知消息后立刻请了律师前来。
本来就无证据表明周乐涉案,死的又是社团成员。
香港法律讲究“民不举官不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