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吧!”
庞千语轻轻咳嗽一声,然后继续说道:“可是沉睡了数千年,我的身体并不适合这个世界。经过大量试验,我发现自己需要吸食大量僵尸的血浆、才能勉强维持生命。”
我点了点头:“所以你教给自己后人养尸术,让他们帮你豢养僵尸、吸食血浆……”
庞千语想了想说:“准确来说,他们也不能算是我的后人,至少不能被称之为纯正的金族人。只是他们的身体里面、流淌着一些金族的血液罢了。”
说到这里,庞千语已经化完妆了。
整个人看去非常娇艳!
宛若一朵盛开的红玫瑰!
美丽,但身上带着刺。
她站起身来,缓缓走到我身前,继续说道:“吸食僵尸的血浆,的确可以缓解我的疾病。但,人类的心脏,更加让我疯狂。”
说到这里,她眼神中流露出一股异样的光泽,一脸贪婪地看着我、并吞了吞口水。
嗯?
见状,我心中一惊!
我磕磕绊绊说:“难道那些被掏心的O型血人,不全是蓝眼僵尸杀的?”
“聪明!”
庞千语笑了。
笑靥如花,却让我心里一寒。
这种笑,就像一个变态杀人狂、终于可以向外人展示自己的累累硕果了。
“好家伙!”
我感慨说道:“没想到那僵尸、倒是给你背了黑锅!”
“不完全是!”
庞千语说:“毕竟、他也吃了一些!”
说到这里,庞千语直勾勾地看着我的眼睛:“所以,你到底是什么血型?”
我茫然摇头:“这个还真不知道!”
“咻咻……”
庞千语微微弯腰,朝我身上闻了闻,一脸陶醉说道:“虽然你不是O型血,但你的血液,明显更香!那天你第一次找到旗袍馆的时候,我就被你血液里流淌的气味深深吸引住了!也是在那个时候,你就注定要成为我的食物了!”
说完,她一脚踩在我的身上:“放心,我会把你洗得干干净净,用心去品味、去感受的!”
我“嘿嘿”笑了笑,没有反驳她。
谁把谁洗得干干净净、谁品味谁,还不一定呢!
和我说完这些,庞千语就下楼了。
我一个人在楼上有些无聊。
犹豫了下,我再次点上一根烟,美美吸了起来……
……
庞千语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看见地上散落的烟头和烟灰,她气得不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