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煦:【回来一年多了吧。】
我没再回复。
没有时间了。
我不再排队,匆忙跑回房间,找到许久未戴过的眼镜,戴上它,在小区各个能看到晚霞的采集点找她。
找到第三个地方时,看见了她。
她的背影。
我不会认错的。
穿着宝蓝色衬衫,只单单站在那里,便凭空让人感觉到美好。
我的心像在温暖的海潮里,鼻子倏然一酸,有些想哭。
我连和之前的情敌温煦见面都会激动不已,更何论沈清还。
那可是沈清还啊。
是我的希望。
她就像我的燃料,却不需燃烧,只需绽放,就可以照耀到我,让我想与她并肩。
我对于她,是基于信仰的喜欢。
功利性十足,纯粹心十足。
她是我的少年心事。
这是第二天偶然的遇见。
我告诉自己,或许是缘分。
我掏出手机前置摄像头观望自己。
头杂乱,因为忙着课题,皮肤也好久没有好好护理过了。
我戴好口罩和帽子,跟她排同一支队伍。
我时而低头踩着脚下落下的树叶,时而抬头,朝前看她的背影,装满了所有暗恋的心思,头一次觉得队伍要长一些、再长一些才好。
低头时,眼角余光浮现起一片宝蓝色的光晕,像一片蓝色的清风耀过。
我抬头,沈清还眼睛笑着,轻声说了一句“对不起”。
我下意识回答“没关系”。
也不知道什么没关系。
我与她擦肩而过。
像那歌一样。
她并不记得我曾与她见过面、我曾救过她的小狗、我曾坐过她的车了。
但没关系,我呆愣了许久,在反复的回想中又咂摸出一个词的含义——
食髓知味。
我好想跟她说更多句话。
再抬头一望时,人群中已不见那抹宝蓝色的踪迹。
我低头,脚上的小白鞋鞋尖有点灰。
原来是因为这个而说对不起啊。
我那时竟没觉察到她的重量,哪怕一丝一毫。
总会再遇见的。
我持着莫名的自信心,想着下次遇见时,我一定要对她说“你是沈清还吗,我能加你的微信吗”。
无论多么唐突。
我如复活,如注入新泉。
心中的旗帜,猎猎飘扬。
但之后的几个月,我竟然都没再遇见她过。
这世界上有后悔药吗?
给我来一瓶。
我总是会张望。
张望着希望。
这些年,我不是没想过找温煦要她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