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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2页)

但比起初入唐府时那份拒人千里的冷硬,眉宇间确实松弛柔和了许多,仿佛这市井的热闹和身边人的叽喳,也悄然熨平了她内心的某些褶皱。

她看了一眼唐晓宁递过来的勺子,微微摇了下头,淡淡道:“太甜。”

目光却随即落在唐晓宁因为美食而格外生动的脸上。

“明华,”唐晓宁收回勺子,自己美美地吃了那颗圆子。

她的身体不自觉地往前倾了倾,压低了声音,那双杏眼里闪烁着近乎崇拜的光芒:

“刚才在茶摊,你抓那小偷的样子,真是太……太帅了!”

她找不到更贴切的词,只能用最直接的感叹:“就那么‘唰’一下!手那么一抓,快得我都看不清,他就跟被钉住似的动都动不了。

比话本里写的江湖大侠擒拿小贼还要干脆利落一百倍!”

她兴奋得脸颊微红:“这才是真正的行侠仗义,替天行道!除暴安良对吧?”

糖水铺的老板娘正好端着另一碗糖水路过,听到“行侠仗义”、“替天行道”几个字,忍不住好奇地多看了李明华几眼。

邻桌两个书生模样的年轻人也似乎被这话题吸引,侧耳听着。

李明华放下了手中的小勺,瓷勺碰到碗沿出清脆的一声轻响。

她看着唐晓宁兴奋得亮的脸庞,沉默了一瞬,觉得有必要纠正一下这位大小姐过于浪漫的认知。

“不算行侠仗义。”她的声音不高,却清晰平稳。

“啊?”唐晓宁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

她的勺子停在半空,大眼睛里满是错愕:“怎么不算?他偷我钱袋,是坏人!你抓住了他,替我拿回了钱袋,这还不算替天行道、行侠仗义?”

“先,”李明华条理清晰地分析,如同拆解一招剑式,“他偷的,是你的钱袋。

我受雇于你,身为你的护卫,保护你的财物人身安全,是契约所定,分内之责。”

她看着唐晓宁,眼神坦荡:“其次,”

她顿了顿,语气依旧没什么起伏,但内容却带着现实的重量:

“若真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依着江湖规矩和道义,至少该将他扭送官府,录下口供,追查其同伙及销赃窝点,以求根除后患,而非简单一句‘滚’便放他离去。”

唐晓宁彻底愣住了,眨了眨眼,有点懵:“可……可你不是让他‘滚’了吗?还把他手腕捏得‘哎哟’叫呢!这还不算惩罚?”

“嗯。”李明华点头,承认了放走的事实,“因为若扭送官府,你我皆需耗费时间前往衙门作证,程序冗杂。”

她的目光落在唐晓宁还有些残余惊悸、此刻又被困惑取代的脸上,声音似乎放轻了一丝:

“而你显然受了惊吓,心神未定,更想尽快离开那个是非之地,安安静静喝碗糖水压惊。”

她迎着唐晓宁不解的眼神,坦率地给出了最现实的答案:

“权衡之下,放他走,能以最快的度达成让你离开、恢复安稳的目的。

所以,这是基于职责、效率以及你当下状态的综合考量,并非出于纯粹的‘侠义’之心。”

唐晓宁张了张嘴,感觉一腔沸腾的崇拜热血,像是被泼了一大盆带着冰碴子的凉水,瞬间冷却凝固。

她的小脸垮了下来,勺子无意识地搅动着碗里的圆子,嘟囔着,带着点不服气的小委屈:

“可……可结果总是好的嘛!我的钱袋拿回来了,那坏蛋也吃了苦头,手腕肯定青了……这不就行了?”

“他手腕会青紫疼痛数日,算是为其行为付出的小小代价。”李明华客观地评价道。

随即话锋一转,语气冷静得近乎残酷:“但若他养好了手腕,下次再去偷窃别人,那么这份恶果,便与今日放他走的你我无关了。”

邻桌的书生听到这里,相互交换了一个眼神,似乎觉得这蓝衣女子的话语太过冷漠。

这话像一根细针,扎破了唐晓宁心目中那个快意恩仇的江湖幻梦泡泡。

她彻底放下了勺子,碗里的糖水似乎也没那么诱人了。

她抬起眼,认真地看着李明华,带着困惑和一丝隐隐的失望:

“明华,你们这些真正在江湖上闯荡过的人……都这么……这么计较得失吗?

难道不是应该像话本里那样,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侠义之心,难道还要先算一算成本?”

李明华没有回避她带着质询的目光,那双清澈的眼眸深处,似乎有什么沉寂的东西被触动了一下,掠过黯淡。

她想起了师父解散门派时,在残破山门前那声沉重而无奈的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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