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以嫉妒为名的毒虫
洛伦兹提出,在一个动态系统中,初始条件的微小变化,将能带动整个系统长期且巨大的连锁反应。
这是一种混沌的现象,也就是俗称的:蝴蝶效应。
若将我的人生比作动态系统,那麽文殊兰的出现,就定然是引导其初始条件进行变化的外部刺激。
——变化固然微小,却足够致命。
短短数载光阴,我便被这丧家犬的璀璨光芒所笼罩,变作一粒不受瞩目的黯淡微尘,终日栖息在积灰的暗角。
不作任何挣扎地,静等着尸身腐烂丶发臭丶生虫。
听起来有些自甘堕落,但我无计可施。
正如‘方一粟’这个晦气的名字一样,我的各方各面,从长相到智商,再从性格到能力,都显得无功无过,平庸寻常。
小时候尚且能以勤来补拙,不至于无限放大与天才之间的差距。然而等到年岁渐长,我不得不认清事实,低头承认,就连努力——这件我唯一得心应手的技艺,也已不再奏效。
与常处在人群中心,漂亮优秀的文殊兰不同,我只是广袤天地中的沧海一粟,渺小而微不足道。
当然,偶尔也有情形颠倒的时刻。
就好比现在。
我与文殊兰正站在人来人往的火车站街头。
头顶烈阳焦灼。他肩上挎着包,两只手各拉着一个行李箱,汗水汇聚成溪流,顺着发尾直往下淌。
蓝白衬衫紧黏在後背,洇出一块狼狈的深色区域,与我的清闲安逸形成明显对照。
你看,丧家犬就是丧家犬。就算在外再风光又怎样,现在还不是得乖乖给我提鞋丶听我差遣?
我看着他背影,绞尽脑汁地搜刮着所能想到的最恶毒丶最侮辱的词汇去诋毁他,以期获得片刻——哪怕仅有几秒的快慰。
等他转过头来时,又换上温柔笑意:“兰兰,你流了好多汗,是不是太累了?让我帮你拿一件吧。”
天气炎热,他那张白皙面皮正泛着潮红,整个人的精神状态看起来有些打蔫,唇角却是一扬,露出浅浅梨涡。
“有我在,一粟哥什麽都不需要做。”
说完,扭回头,脚步迈快些许。
我迅速收起笑,嫌恶地翻起白眼。
又对我来这套。
这贱人仗着有几分姿色,成天就像一台二十四小时不停歇运转的中央空调,无差别地散发魅力丶传播关爱,生怕招惹的桃花不够多。
果不出我所料,等绿灯的时候,他就被路过的女生搭讪索要联系方式。
我在文殊兰身边站定,刚好听见他在委婉拒绝那女生的请求,用的是“手上空不出位置”这种一听就敷衍万分的烂借口。
好在那女生知情识趣,没有多做纠缠。
我分出眼角馀光,瞥见那女生虽已离去,却还在频频回头,表情惋惜。
又是一个瞎了眼的。我心生不屑。
手心忽地有些痒意,像是被羽毛尖搔过。
我收回视线,这才发觉,方才那口口声声称自己空不出手的人已松开握着的行李拉杆,食指钻入我手心,旋了两圈。
再用修剪整齐的指甲盖,沿着掌纹脉络,不轻不重地挠了一挠。
我脊背登时僵硬,狠皱起眉。
待意识到失态,又极快舒展眉宇,强迫自己挤出笑,望向身旁为非作歹的人:“兰兰,现在还在外面。我们之前约法三章过的,对吗?”
斑驳光影铺在他眼底,晕开极清透的琥珀色。
“我只是太想哥了。”他抿起唇,笑得羞涩,“我知道了。到家前,我都会好好忍耐。一粟哥……你别生我的气。”
“怎麽会呢?”
我伸手想摸摸他头,却发现文殊兰身量如今已比我高出许多,只得退而求其次,轻抚他肩膀,而後柔声道:“我也是很想兰兰的。”
“一粟哥……“
文殊兰微睁大双眼,忽地错开视线,口齿变得不利索起来,“我丶我……那个,爸的车就停在前边路口。现在人多,哥千万要跟紧我。”
绿灯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