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朔和白轲撞见这一幕,震愕得合不拢嘴,还是青苍把他们俩个连拖带拽,费力地拖走了。
谢瓒的脸上温漉漉的,弥散着一股薄荷的气息,是她嘴唇的味道。
被沈莺歌亲吻的那个部分,软软的,烫烫的,酥酥的,谢瓒的眉心一下子松弛平展了开去,深黑湛明的眼眸徐缓地擡起,一些冷硬寒烈的东西在无声之间融化了开去。
生平头一回被亲脸。他惊怔住了。
亲吻嘴唇和亲吻面颊,蕴含着完全不同的含义。
他不可置信地偏首回望她,凝视了许久——手足无措四个字,远不足以形容他当下的心境。
沈莺歌被他注视得颇为不自在,他的眼神仿佛要将她生吞活剥,那搂在她腰肢处的大掌,温热也烫得厉害,俨如要将她烧融成一滩水似的。
她捣蛋了之後就心虚了,马上从他怀里挣脱出来,却被他强势地反捞回去,他嗓音喑哑得厉害,眼底是绵延无尽的释怀笑意——
“沈莽莽,你喜欢我。”
这不是一句疑问句,而是一句试探性的确认。
沈莺歌被抓住了软肋,眼底微热,还在继续嘴硬:“我还有很多的旧帐要找你算,我绝对不会轻易地宽宥你。”
“找我算账之前——”
谢瓒轻轻握着她的左手,捂在他的左心膛处,嗓音拨开冷隽的外衣,流露出了温和柔软的质地:“试着喜欢我,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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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莺歌不知自己是如何走回城隍庙的,感觉自己像喝了酒一样,头重脚轻,身体眩晕,哪怕距离谢瓒说出“尝试着喜欢我”这番话已经过了两个时辰,她的心律仍旧是不受控地怦然跳动。
她忙不叠去庙旁的一条小溪里,用江水反复洗濯面部,竭力让自己冷静丶冷静丶再冷静。
为了避免胡思乱想,她必须倒逼自己忙活起来。
护送沈家军的伤兵去医馆里医治,熬煮药物,安置流离失所的黎民百姓,跟谢臻丶桃笙他们一起四处借粮借药,天亮的时候去看望沈老夫人。
沈老夫人的病况稍微明朗了一些,负责诊治她的顾大夫说,沈老夫人身体有多处骨折,需要将养数个月才能下地。
崔氏负责照拂沈老夫人的起居,对沈莺歌露出愧意:“我没想到沈遒竟会将坏事做绝,这本来就是我与他之间的恩怨,没料到他竟会一把火烧了大宅子,还殃及到莺姐儿和你的祖母,他还起兵造反,一条路走到黑,他——”
崔氏委实气坏了,面白如纸。
崔氏不明晓,为何沈遒会变成今日这般模样,变得她完全认不清他了。
沈莺歌抚了抚母亲的肩膊,忖了一忖,温声问道:“重回二十年前,给母亲一次抉择的机会,母亲还会选择他吗?”
崔氏一愣,晌久,眼眶渐渐地热了起来,她点了点头道:“我还会选择他。”
这一回轮到沈莺歌愣住了。
她不解,重生的意义,难道不是为了不重蹈覆辙麽?
为何母亲还愿意再栽一次跟头?
崔氏含泪解释道:“我嫁给沈遒的那一年,他还是一个斯文儒雅的士大夫。我看他哪哪都好,有上进心和野心,精通诗词书画,日日与我吟诗作赋,想方设法逗我开心,哪怕我心高气傲丶爱发脾气,他从不跟我急眼儿。他带我去看过很多的地方,当时,除了沈遒,我眼底就再没别人了,我喜欢他一人。”
“你也会觉得我被感情冲昏了头脑,看不清楚他的秉性和本质,但谁年轻不这样,都认为自己当时喜欢的人一定是最好的。”
顿了顿,崔氏道:“所以说,当我回到十六岁,十六岁的我,一定会喜欢上二十岁的沈遒,更重要的是——”
崔氏拉着沈莺歌的手,很轻很轻地握了握:“若我不曾嫁给沈遒,那就没有莺姐儿了呀,你是上苍赐给我最好的礼物,若真有重生,我还想跟你继续当母女。”
沈莺歌的心如泡胀的沙石,哪怕浪潮褪去,那些颤栗的感觉仍存。
崔氏的答案是最符合人之常情的。
试想沈莺歌重生回十三年,或许十六岁的她,仍然会喜欢上谢瓒,仍然会做出那些现在看起来很傻的事,她仍然会进宫,仍然会咬紧牙关一步一步在宫斗争求活路。
崔氏喜欢沈遒又如何?
她沈莺歌喜欢谢瓒又如何?
喜欢一个人本无对错,哪怕处着处着,可能会发现此人与自己的三观不合丶性情不合,大不了和离就是了,和离之後,人生不会就此完蛋,人生仍然无限精彩。
人一旦活着,总不能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吧?
所以说,没有那种“一触即死”的选项。
不留遗憾丶全力以赴的活着,就是重生的最大意义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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