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和平自觉平时挺会逗女孩儿开心,那些带着女生们寻欢作乐的把戏,他应该造诣登峰,但碰上冷若冰霜的林书蓉,他真是黔驴技穷,彻底束手无策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爱一个人,就会因为那个人,而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
认识林书蓉以前,方和平觉得自己巧舌如簧,认识林书蓉以后,方和平觉得自己应该拜鹦鹉为师重新学说话,不然林书蓉听了他说的那些笑话,怎么总也不笑?
方和平追人的方式很笨,因为他从没这样豁出全部自尊地去地追一位女孩儿,一遍遍地接人下班、请人看电影、吃饭、逛公园,尽管对方被盛情邀请十次里头可能只答应一二回,方和平都跟被天上掉下的馅儿砸中似的,美死了。
有一天,林书蓉是红着眼睛来赴约的。
天刚擦黑,方和平手心捏着两瓶北冰洋汽水,像尊雕塑似的立在电影院门口。林书蓉来了,脚步格外蹒跚,方和平却没发现异样。他从来不敢正面盯着林书蓉打量,他只敢趁看电影的时候,偷偷时不时瞄一瞄她。她看电影,他看她,也算这场约会皆大欢喜。
那天明明是放映一部外国进来的喜剧电影啊,林书蓉居然哭得跟泪人儿似的,眼泪珠子啪嗒掉个没停,方和平吓坏了,他和林书蓉看电影向来心不在焉的,毕竟大多数时候醉翁之意不在酒,还以是自己订错了电影,可抬头一看荧幕,确实是金发碧眼儿的外国演员啊,是那部喜剧没错。
方和平掏出自己兜里的手绢儿递给林书蓉,林书蓉顿了一下。
林书蓉突然攥起方和平的手,直接往电影院外头走。
方和平觉得自己晕乎乎的,被林书蓉握住的那只手,手心位置烫开了锅,直冒手汗,等他再过神来,林书蓉已经拉着他走出电影院好久。
林书蓉终于松开了他的手,掩着泪从兜里拿出一封皱巴巴的信,她不打算瞒着方和平了,她快被这些京城寄来的信给逼疯,楚致远的新女友三五不时地寄信过来,林书蓉的魂儿都被这一封封信给搅散了。她不想看的,但那上头有女巫下的魔咒,她跟个牵线木偶似的,有人提着那根线控制她,逼她不得不看那些不堪入目的文字,一遍遍扎痛自己的心。
路灯下,方和平的脸色很难看,五月的天,不知是巷子里哪一户人家的刺槐开出墙来,方和平读完信,脸色和那惨白的花瓣也差不了多少。
林书蓉说:“方和平,我实在痛苦得没有办法了,我被一个疯女人缠上,她占有了我前男友,而我这个失败者好没出息,到现在为止,都没有真正放下。不然我怎么一遍遍地打开那女人寄过来的信?我太瞧不起自己了,为了这么一段笑话似的感情,居然把自己陷入了这种难堪的羞辱之中。那个女孩儿每寄一封信来,我都会控制不住我自己去打开,有时候一星期收不到一封,我甚至会焦躁不安,觉得自己不能随时把握他们的感情动向,我终于沦为了那个被设计好的光明正大偷窥者!”
她还告诉方和平,她对他其实一点儿意思都没有,纯粹是为了有个人能陪着自己,弥补失去男友的空虚,这里头带着点儿报复的意味,他只是她报复的工具,她在遥远的彼岸,向前男友示威,她的身边也有一位新人,她的魅力一直春秋鼎盛,什么时候都不乏猛烈的追求者。
方和平渐渐捏紧了拳头,却不是责备她,而是将那信撕成一条一条的形状。
他皱起眉,认真地对林书蓉说:“你应该写信回击回去,并且表现得自己一点儿不在乎对方的挑衅,甚至要轻蔑高傲地质问她,是什么样的爱情,费尽心机得到后,却令一个原本可爱与骄傲的女孩儿变得如此疯魔?”
方和平冷笑一声:“何况她有什么可傲的,只不过仗着家世,骗走了一只长着势利眼的狗,那狗还背地里对她还不忠诚,时不时为前主人牵肠挂肚,最终被发现了,这才闹的现主人时不时朝前主人发疯,这是她在发泄心中对这条狗的不满,以及对自身魅力的怀疑。”
还是男人了解男人,方和平猜对了,因为楚致远在和新女友最快活的时候,嘴里面叫的名字是书蓉,这极大地刺痛了新女友的自尊心,燃起了人家内心的熊熊嫉妒之火。
林书蓉撑大了眼,她从来没想过是这个原因,她只是傻傻地以为,寄信这种把戏不过是那种有权有势大小姐的恶趣味游戏,那个高傲不可一世的大小姐想看到她这样出身低到尘埃里的女孩儿难受露怯,证明她这样卑微的人,根本无法配上楚致远。
老天!她没想过,原来信的背后是这样!
方和平捏了捏她挂着清泪的脸颊,笑了一下,“傻孩子,你真傻,跟这种人有什么可周旋的。信就我替你写吧,不过需要你的笔迹誊抄,恶心人这种事,估计你肯定不行,但我在行啊!还有,你说我是你的报复工具,那么请你牢牢握好我这柄利剑,我会替你刺向你的敌人,守卫好你的尊严与骄傲。这世上人和人相处,逃不开一个利字,被你利用我心甘情愿,并且,请你以后好好利用,我会毫无保留地当好一柄工具。”
林书蓉完全呆住,他说她傻,但他却说自己心甘情愿沦为她的工具,那么他们之间,到底谁是傻的那个?
林书蓉至今为止没找到答案,不过从那以后,她再也不看京城寄来的信了。
第26章二更合一
临走的时候,林夏青的肩膀上又多出来两只布包,一只小点儿的装着饭盒,里面是供电局食堂的糖醋排骨和炸带鱼,林书蓉狠狠心,一次性付出去四张饭票,两只饭盒的荤菜这回打得丝毫不手抖,排骨和带鱼把饭盒塞得满满当当,林书蓉还特地让档口的师父多往糖醋排骨上撒些白芝麻,因为她听人说芝麻含油量高,体质弱的病人吃这个很滋补。另外一只包口袋就大了,那是林书蓉上大学时穿梭教学楼和图书馆学习的御用书包,里面装十来本书都不是问题。
林书蓉嘱咐林夏青:“一定要把恢复高考以后的历年卷子都认真做一做,这些都是我回县中跟各科老师大费周折讨来的,欠了不少人情,卷子虽然不全,但也够用了。抓紧时间,趁这半个月好好刷题,这点儿时间没法系统性地学习,摸底考只能先赌一把了,就从这真题上押题。”
林书蓉的思路几乎和晋扬一样,他们都是考上大学的骄子,站在出卷人的角度思考出题方式,既然是针对高考的摸底考,很大概率出卷人会在高考真题上做功夫。
林夏青很认同他们的观点,临时备考最快捷高效的复习模式就是刷题,只是苦于没有路子弄到真题,眼下林书蓉帮她解决了这个大难题,林夏青自然把这些珍贵非常的真题当做宝贝看待。
她给自己定下目标:十天之内刷完这一沓真题,不仅是做一遍,而且做错的题,她要做到完全理解,实在理解不了的,那就死记硬背刻在脑子里。赌一把,没准考试的时候真碰上原题呢?
林夏青回到病房,卸下身上的大包小包,就匆匆下楼去食堂打饭,今天在小姑那里耽搁了一会儿,医院食堂最俏的饭点早过了,想来打菜窗口剩的都是些残羹冷菜,不过不要紧,荤菜已经有了,她只需要再打一个素菜,再打一桶饭,他们三个人就可以立马开饭。
在食堂打饭的时候,林夏青总觉得自己被什么人从背后盯上了,可是一颗脑袋三百六十度转了一圈,没发现有什么人注视自己。
等她打好饭,拎着一桶高梁饭和一盒白菜烩面筋从食堂的大门出来,她听见身后有谁喊了一声“赛芸”。
不过林夏青没有回头去寻找郝赛芸的身影,她想,郝赛芸一定是淡淡的,她随时随地都是那么淡淡的,在人群中间十分素雅恬静。
中午饭晋扬吃得并不多,林夏青以为他会很喜欢吃糖醋排骨,供电局的食堂大师父水平比医院的可好多了,这个糖醋排骨先用大油炸过一遍,吃起来特别酥,如果不是在饭盒里被捂了一会水汽,林夏青相信这份糖醋排骨还可以在口感上做到更酥。酱汁是用新鲜番茄熬的,这个季节的番茄甜度大于酸度,师父用醋汁儿勾兑番茄酱的时候,酸甜比例把握得非常好,白芝麻撒在柿子红的芡汁儿上,太勾人了。
这样一份令人满意得不能再满意的糖醋排骨,就连林夏青都舍不得停筷子,不知道为什么晋扬那般胃口寥寥。
炸带鱼对比糖醋排骨就显得一般了,不是师父手艺不行,是这季节的带鱼大多是上半年的船冻货,鱼本身的鲜度一般,食材的品质直接决定了一道菜口感的上限,师父手艺再好,也实在难为无米之炊呀。
林夏青坐在新买的小马扎上吃饭,跟幼儿班的孩子似的,她给乔春锦夹了一块形状最完美的肋排,“妈,你知不知道我小姑有个姓楚的前男友?之前在京城上大学谈的那个。”
乔春锦吓一大跳,然后平静了一下,不动声*色把饭碗里的排骨夹回去给女儿,“怎么说起这事儿,你小姑和你说的?排骨妈吃了,你成天在外面跑,我躺着又不消耗什么,你多吃。”
看样子这个姓楚的,妈先前就知道,林夏青没再拒绝母亲的好意,夹起排骨大快朵颐。
“那就是个混蛋,甩开我小姑攀高枝儿去了。”林夏青囫囵咽排骨,就像生吞了那混蛋一样。
“姓楚的新女友还在我小姑这里闹出好多事,那就是个拎不清的疯女人,明明是男的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甘蔗哪有两头甜啊,她居然上我小姑这发脾气作妖。这女的想不开,男的当初和她在一起,就是为了图她的家世,她连这点容人的心都没有,人和心她都要,多少有点儿贪心了,自己想不开,这日子自然就难过了。她不反省自己当初手段不光彩,也不怪男人既现实又懦弱,反而一直写信骚扰小姑,得亏方和平出现,及时救了小姑,不然被那一双烂人缠下去,小姑这会儿都快想不开了。”林夏青此时已经完全把方和平视为自己人,因着方和平英雄救美的行为,愣是把方和平的颜值在心中拔高了好几个度。
她脸不红心不跳地夸人:“方和平人高、脑子活,长得也端方,最重要的是,他是真心喜欢小姑,小姑状态最差的样子他见过,都能完全包容,我赌方和平以后一定会成为我的小姑父,我不会看走眼的。”
林书蓉不嫁给方和平嫁给谁?爱情并没有那么美好与伟大,不值得一个人飞蛾扑烈火般不顾一切粉身碎骨。俗男俗女恋俗世,找一个踏踏实实的人,彼此有包容之心,平平淡淡把日子过下去,细水长流一生,比什么都好。何况被爱比爱人幸福,小姑是被爱的那个。
“是这么回事儿啊……难怪呢,你小姑之前欲言又止,她心里藏着事儿,我看得出来。你个机灵鬼,到底撬开了她的嘴,说出来就好、说出来就好,捂在心里,天长日久,生疮流脓,那才好不了呢。”
乔春锦又告诫闺女:“你小姑前头那一个,是个心高气傲的才子,那人还是邻县的高考理科状元呢,老话说读书每多负心人,其实不是的,这事儿跟读书也没多大关系,主要是一个人内心的坚守。你朱二叔没读过书,他能为你哑婶守,但我相信,就算你朱二叔当初是个大学生,他也一样会为你哑婶守。一个人如果生来就是个品性端方的好人,那就会一直好下去,跟这人念了多高的书没关系。以后你也要像你小姑,找一个底子明朗干净,内心能坚守之人,这样日子才会幸福,一定要记得妈说的,啊?”
林夏青扑棱着碗里的饭,漫不经心地“哦”了一声,这才哪儿到哪儿,她都没好意思说上辈子她三十大几还是孤家寡人一个,也没觉得日子过不下去了啊。自己挣钱买房买车,不拖家带口,日子就过得一点不拖泥带水,随时想去什么地方也不用跟任何人交待,她做惯了一只自由自在的飞鸟,不会那么想不开找个人把自己拴住的。
这辈子,她照旧和钱过,不对,除了钱,还多了妈和小姑。
饭碗里突然多出来一双筷子,林夏青微微仰起脖子,是神色不明的晋扬伸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