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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生死一(第1页)

73生死(一)

◎良月是岁月的分割。◎

那是十六年前的良月初五。

天微寒,清早叶子打着露水,宜村逢五做集,李三井赶早去集上卖货,天没亮动身,午时回,想到山里结纽熟了,特地绕了小路到山上去摘结纽。

背筐装了一大半,心里盘算着回去分给大家泡酒喝,照着原路往回走,忽然看见路边枯树下放着一个小小的包袱。

打开包袱,里面装着个娃娃,看着不大,还没满月的模样,如此偏僻的地方,常人不会路过,这孩子定是被人抛弃的。

眼睛鼻子嘴巴齐全,听见声音会睁眼,黑色眼珠子滴溜溜地转,像黑珍珠,除了肩膀上有块胎记,其他哪里都好。

李三井想到她当年被扔在井里,若没人相救,一定活不成,这个孩子也一样。

遇见就是缘分,谁也不会想到她能在这个年纪遇见一个还未知人事的“李三井”,背筐里的结纽此刻显得不值一钱,她将结纽倒了,把孩子装进背筐,带回家,当成亲生的孙女养着。

小孙女没经历过“三口井”的谋杀,自然不会有“李三井”这样的名字,她也没管她起名叫李结纽,虽然结纽能吃,能入酒,但是以谋杀意义选定的名字注定会陪着她一辈子,她应该有个更好的名字。

读过一点书的李三井想了好几天,算了算日子,说:“良月是个好时候!”

于是挥笔在纸上写下“良月”两个字,从此之後这个孩子有了名字。

良月的太阳很好,天上高悬着,在微冷的日子里投下一束光。

除了岁月本身,世上没有什麽东西是长久的。

良月是岁月的分割,脱离生死,百年之後依旧存在,千年之後仍会长存。

自然,不止是良月。

良月的十六年占据了李三井记忆中将近五分之一的年岁,良月是五分之一个李三井,却不仅仅是五分之一的李三井。

十六年那一天的情形仍然历历在目,李三井指着天空说:“那天的太阳就悬在那个地方,我面前是一棵被雷劈成两半的树,孩子就在树根旁边,乍一看好像是天雷带下来的。”

说完看向那个女人,嘴角弧度正好,身上是历经风雨波澜不惊的气质,眼角微微扬起,问她:“你将孩子丢在何处了?什麽时候丢的?那一片山我走过一遍,没在路边瞧见过别的孩子,怎麽会这样巧?同一天,有两个孩子被丢在山里,真是作孽,那个孩子如今……”

那女人头一昏,跌坐在地。

她的弟弟们围着她问。

是不是记错了?

其实胎记就在肩後不是在肩前。

其实他们没弄错,李良月就是十六年前扔掉的那个孩子。

“我不记得了……”

太阳灼眼,女人望着另一个山头,努力回想着十六年前她的孙女出生时候的场景,胎记到底在何处,一时间完全记不起来,孩子丢在何处,也没有个确定的地方,只记得那日天微微亮,她抱着孩子往山里扎,一直走到不敢走的地方才放下孩子回头。

旁边没有被雷劈成两半的树,山里有野兽的嚎叫声,她那时是真的怕,怕自己走慢一步,就会进山里虎大虫的肚子。

所以孩子呢?

一定是被虎大虫吃了!

怎麽会这样?

李良月这才确定,眼前这个女人是真真切切弄错了,那一日被丢的不止她,另一个与她一般大小,无名无姓的孩子在那一天死在山里,时隔十六年才有人寻她。

闷热的天忽然传来阵阵雷声,山边一角笼着一大块乌云。

女人神魂颠倒,颤颤巍巍站起来,望着李良月,什麽话都不说,深深叹过一口气後,抹了抹眼泪离去。

临走前对着天说:“我这家里就只剩我一个人了,这样活着,不如进山去,还十六年前的债。”

望着她萧瑟的背影,李良月并无可惜。

心口一块大石头放下,她拿出帕子擦擦苏静蘅眼角的泪花,告诉她自己肩角那块疤不疼。

十岁的李良月在一场昏昏沉沉几乎要了她命的大病之中听见床边至亲之人向天上的神仙祷告,苍老的声音灌满了哀意乞求,不断重复着,只要能让她从这场病中活下来,就愿意拿自己的命做交换。

粗糙的手掌抚摸着她的额头,不信神的人念了整整一晚的祷祠,第二天天色大晴,她的病竟真的奇迹般地治愈。

神仙没用至亲之人的性命做交换,一债要有一债还,十岁的李良月已经知晓人事,她对着天磕了三个响头,而後将自己捡的柴扔进火膛里,火星子噼里啪啦往外蹦,铁钳烧得通红,她只是举起来看一眼,而後没有半点犹豫,用烧红的铁钳将肩上的胎记彻底抹除。

新长出来的疤是她为自己做的新记号,是身为李良月的独有标记。

她想让所有人看见这个标记。

今天一场闹剧,总算如了她的意。

苏静蘅揉着眼睛对她说:“你一定要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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