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是记到现在。
后天考试,隽云脑海中闪过一个想法,他就问:“你星期五那天有其他事情吗?”
“那天不是要考试吗?”匙越:“怎么了?没什么事情。”
得赶紧问了
隽云有点踌躇,他起身,从书柜上的拿下一本比较厚的书当垫的,然后把手机卡在书本和书本形成的夹角当中,确保手机能立起来,把他整个人上半身都照进去,显得他接下来要说的话非常的严肃。
他犹豫后还是说出来了:“大后天,那天我会带很多衣服去找你。”
匙越笔尖一顿:“嗯嗯?”
隽云狠下心:“如果你不愿意”
“愿意,愿意。”匙越说:“我愿意。”
愿意背后的意思是
“”隽云又怀疑地确认一遍,问他:“真的愿意?”
匙越深吸一口气,几乎要安耐不住自己现在就去找他的心情,罕见地露出一点窘迫的表情,带着一丝计划被打乱的慌乱:
“东城区那边太破了,不适合你住。”
他想让他住的更好一点。
那天那些人的窃窃私语他不是没听到,说他配不上隽云什么的,其实他之前也有过一刻这么觉得。
毕竟小云朵太好了。
而他从小吃过多少馊饭、挨过多少打,手上沾过多少鲜血、做过多穷凶极恶的事情是隽云想象不到的,他甚至需要努力活着。
他其实和隽云是天差地别的两个人。
温室里娇生惯养养出来的花骨朵怎么能住在那种环境的房子里?
“所以我之前原本想的是,等再过一段时间,市区的别墅装修好了,再接你过来”
听完他的话,隽云垂下眼睫:“不等了。”
他的语气很淡,但是说的话非常让人怀疑他是否冷静,他说:
“我们私奔吧。”——
作者有话说:小云朵发来私奔短信:
YES!OR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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